我院隆重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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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为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行为,保障职工民主权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总工会、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苏工发[2015]26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根据企业法、劳动法、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016年6月3日,我公司隆重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40人,实到代表33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符合规定要求。

  嘹亮的《国歌》拉开了职代会的序幕。代表们认真听取了工会主席吴玲同志关于职工大会筹备过程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体合同》、《关于调整员工工资标准及增加差旅成本核算的议案》、《关于通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议案》、《建立职代会综合小组及组成的议案》以及《推荐园林集团职工代表名单》等事项,并形成了6项决议。董事长贺风春同志和工会主席吴玲同志分别代表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在《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

  园林集团工联会主席朱颋同志在会上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公司在筹备阶段到职代会召开所做的工作,认为从领导到基层都十分重视,组织程序符合操作办法,会议内容充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他也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认真履行好党支部的主体责任、行政的执行责任,要充分利用职代会这个平台,不断向科学化、民主化管理迈进,不断提高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能力。

  二是工会要履行好工作责任,发挥公司与群众的钮带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履行各项决议,落实各项任务,将群众的需求落到实处。

  三是职代会要正确行使权力和义务,积极建言献策,依法有序参与民主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全体群众的监督。

  最后,园林设计院董事长贺风春同志作了闭幕词。她真诚地祝贺本次职代会圆满召开!她说,作为管理层,将积极配合职代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中,双方逐字逐条地协商,迈出了民主化管理的步伐。她认为,任何管理者在管理中都有疏漏的地方,职代会就要起到监督和促进的作用,通过合法程序,反映群众诉求,保护职工的基本权益。她同样用三点意见提出了希望:一是加强沟通多协商;二是民主制度集中化;三是围绕发展共献策。

  苏州园林设计院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圆满闭幕!